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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没有时间休会被“自动清零”?错了错了,这是公司的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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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20 浏览次数:267



还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2019年就要结束了,不知道各位的年休假是否已经休完?


每到年底,休没休年假都会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法猫身边有的朋友甚至从来都没休过年假,而他们好像也已经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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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还没来得及休年假的朋友也会赶在年末休完,因为担心新年过后没有休完的年假会“自动清零”,为此小编采访了一些用户,不少人表示自己的年休假已经休完了,也有人表示自己根本没年休假:

“平时那么忙,哪有时间休年假!”

“公司规定年假不休按作废处理,所以得在年底赶快放完”

“国庆的时候就休完了,那时候给自己放了个小长假”

“我才刚换工作不到一年,哪有年休假啊?”

...


采访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不少的朋友都没有充分享受到年假这项合法权益,而一些公司也没有严格的落实年休假制度


一.什么是年假?


年假,给员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凡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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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年假的资格条件是员工必须“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其中包括员工在同一家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而年假的享受天数则是按照我们累计的工作年限来计算:

累计工作已经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累计工作已经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累计工作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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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年假是我们应该享受的法定权利,任何公司都没有权利采用任何形式去剥夺和限制!


二.入职年休假天数折算


如果我们已经符合了享受年假的资格,却又入职了新的一家公司,那么我们可以享受当年度年假的计算方式就是:

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举例说明:

老王在A公司已经连续工作了2年多,离职后很快的入职了B公司,而老王在B公司剩余日历天数为151天,那么按照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老王年度可享受的年假应该是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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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老王入职了B公司,所以老王在B公司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应该是151/365*5天=2.06天,由于0.06天不足一整天,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所以老王入职B公司当年度的年假天数应该是2天。


三.年休假自动清零?


很多人会询问,如果公司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年假必须在某个时间节点休完,否则就会自动清零,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且合法呢?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

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一安排休年假。如果公司因为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或者要跨一个年度安排员工休年假的话,应该征得员工本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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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公司负有主动安排员工休年假的义务,员工并没有申请义务,所以即便公司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休假需员工主动申请,在员工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公司也不能免除自身主动安排员工休假的义务。


需要注意,唯一可以视为是员工自愿放弃的情形就是,公司给员工安排休年假,员工因为个人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不休年假的,公司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小编有话说


从立法的目的来说,年假本来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员工的休息权,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今天这篇文章详细的介绍了年假的享受条件、折算方式,还有公司是否能规定“年假必须在某个时候休完,否则自动清零”是否合法,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颁布日期:2007-12-14 | 实施日期:2008-1-1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颁布日期:2008-9-18 | 执行日期:2008-9-18 |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来源:法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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